根据通知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江苏省依法应当办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原则上统一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网上亮照。按照电子营业执照申领亮照的相关流程,全省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其首页显著位置依法持续公示电子营业执照的链接标识,并保证链接信息的真实有效。文件还明确了全省电子营业执照亮照操作的具体地址为:电子营业执照服务专区。
可以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共服务”栏目进入“相关下载”页面,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端驱动安装及网络亮照使用手册》,按照说明进入“公共服务”栏目的“电子营业执照服务专区”进行具体业务操作办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下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此次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推动运用电子营业执照开展网上亮照工作,是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规范经营的有效路径,也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促进江苏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